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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李玲玲

劃撥帳號:
0523666-1 
TEL
:02-27846816,27098160
FAX:02-27846774
或用e-mail方式與我們聯絡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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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迎加入 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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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會方式

1.來電/或下載索取入會申請書(個人/團體)
2.傳真至(02)2784-6774或E-mail至協會信箱
3.至郵局繳交會費(入會費200元,常年會費1000元)
劃撥帳號0523666-1
戶名: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
註明:繳交入會費
4.完成入會手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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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章程
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章程摘要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:本會定名為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。英名SOCIETY FOR WILDLIFE AND NATURE R.O.C. 簡稱S.W.A.N.。
第二條:本會以保護自然生態環境,研討自然生態保育知能,提高社會大眾對自然生態保育之認識,以維護人類自然美好生活環境為宗旨。

第二章  任 務
第五條:本會之任務列左:
一、關於野生動物之保育及研究推廣事項;
二、關於稀有植物之保育及研究推廣事項;
三、關於海洋生物之保育及研究推廣事項;
四、關於天然景觀之維護事項;
五、關於防治環境污染之研究推廣事項;
六、關於自然生態之保育宣導事項;
七、關於與國際相類機構之合作聯繫事項;
八、關於自然生態保育學術之探討事項;
九、關於有關書刊之譯印發行事項;
十、其他有關事業之經營推動輔導事項。

第三章  會 員
第八條:本會會員應享權利列左:
一、發言權及表決權;
二、選舉權及被選舉權;
三、本會所舉辦各種活動之權益;
四、免費贈閱本會出版之一般刊物;
五、其他公共應享之權利。
第九條:本會會員應有左列之義務:
一、遵守本會會章及決議案;
二、擔任本會所指派之職務;
三、繳納會費。
第十條:凡本會會員連續兩次不繳納會費者,視為自動喪失會員資格。

第四章 組 織
第十一條: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,由理事會代行其職務。
第十二條:本會置理事廿一人,候補理事七人,監事七人,候補監事二人,由會員大會選舉之並組織理事會與監事會,理事會得互選常務理事七人,監事會得互選常務監事二人。常務監事應互推一人為監事會召集人。
第十三條:本會置理事長一人,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票選之。置副理事長二人,其中一人為執行副理事長,由全體理事互選之。理事長對內綜理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,並擔任會員(代表)大會暨理事會主席,應視會務需要到會辦公,其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,應由執行副理事長代理之。 第五章 會 議
第十九條:本會會員大會,每年舉行一次,必要時得經呈准舉行臨時會員大會。
第二十條:本會理事會監事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。常務理事會議,常務監事會議,每月開會一次,必要時均得舉行臨時或聯席會議。

第六章 經 費
第廿一條:本會經費以左列各款充之。
一、會員會費繳納區分為:
(一)個人會員應繳納入會費貳百元,常年會費壹仟元。
   (二)一般團體會員應繳納入會費壹仟元,常年會費壹萬元。
   (三)學術團體會員應繳納入會費壹仟元,常年會費伍仟元。
  二、補助費。
  三、會員捐款。
  四、基金之孳息。
  五、其他收入。
本會位置: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75巷35號1樓.聯絡電話:(02)27846816,270981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