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生態觀察站 Observation】
好的起步 臺灣魚類資源保育
文.圖/李嘉亮
本文在此引用舊新聞提醒大家,讀者是否覺得臺灣在海洋魚類資源保育的工作交白卷,因此惹來黃牌警告?其實不然,臺灣在三十年前開始投注龐大經費進行國家公園、生態保護區的規劃與設置;十幾年前陸續規劃與進行若干海洋資源的保育與永續工作。本文將分別介紹種種保育工作,希望讀者知道臺灣並未缺席,並希望民眾瞭解與支持,促成海洋魚類資源保育與永續經營之路走得更遠、更平順。
限期限量撈捕飛魚卵
大約在民國六十餘年時,日本漁業技術人員來臺教授漁民採捕飛魚卵的漁法,並採購飛魚卵回日本。臺灣出口飛魚卵的榮景維持十多年不墜,直到近十幾年產量大幅下滑,過去出口量最高記錄曾達一年八百噸,近年卻一度下滑至八十噸,因此主管機關開始思考如何永續經營魚卵資源,也嘗試與漁民溝通,委請學者進行相關研究,目前學術研究還在持續進行。
落實魚類資源保育措施不外乎幾個大原則,例如 總量管制與撈捕上限都是常見手段。歷年飛魚卵撈捕 量多數維持在四~五百噸之間,最少也有一百多噸。
參考多年來的採捕量統計,嘗試設定一個總量管制及漁撈天數的上限:每年撈捕量總上限三百噸,漁撈作業天數限定一個月。一個月內若撈捕不到三百噸,期限結束就必須停止採捕;若不到一個月就捕獲三百噸, 所有漁船同樣必須停止採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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